关于印发《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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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各中小学、中职校:

  现将《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工作,有效促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考察(春秋游)、公益劳动(志愿服务)、职业体验、安全实训、研学旅行等。

  一、组织保障

  (一)成立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晓红

  副组长:杨燕、吴刚、余维永、严奕

  组   员:徐枫、郭薇、徐燕雯、金翌、罗小燕、熊丽娜、秦勇、俞东、李彬

  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安全保障、经费使用等工作的落实,负责本区各类学校在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各学校成立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小组

  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德育教导、总务主任、团队干部、青保老师、安全干部、校医、年级组负责人和家委会委员等任成员,共同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活动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要制订整体社会实践活动计划,确定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运行保障

  (一)活动前

  1.组织报备。各校要根据学校社会实践整体设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工作。在每次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之前,要依据活动目标和学生年龄特点,严格按照资质要求,特别是安全性、教育性等,选择实践地点,制订细致的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具有资质的旅行公司和车辆运输单位承担活动,与相关的旅行社、社会实践基地签订安全等服务协议。

  要求各单位落实“双备案”制度:

  (1)根据区教育局、区交警支队下发的《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管理工作通知》(已于10月23日通过办公平台下发)的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如涉及用车,应提前10个工作日(紧急用车可与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联系,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学校特事特办。)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审核,并送区交警支队审核备案(附件3)。

  (2)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向区教育局进行申报和报备。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的,且不涉及学生在外住宿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提前向相关科室进行报备,并填写《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附件2);活动地点涉及本市范围以外的,或涉及学生在外住宿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申报,各单位需在办公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申请,并经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家长告知。各校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应以书面形式将组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同时,学校要对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体质状况进行排摸,对于特异体质学生要动员其暂不参加社会实践。各校要做好告家长书和体质排摸回执存档工作。

  3.安全教育。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组织开展社会活动前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所有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要落实校园责任保险,每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为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活动中

  1.活动组织。各校在每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时要由校级领导带队,校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与,按年级或班级统一行动,要为每班配备不少于2人的随行教师并安排校医或聘请医护人员随行。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安排掌握一定应急知识技能的家长志愿者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以加强安全管理力量。

  2.应急响应。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照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应急预案和学校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救援现场必须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救援,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请求事发地的110、120支援。

  3.活动停止。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或恶劣天气(如台风、大雨、大雪、雾霾、冰雹等)时,应及时取消或中断社会实践(在安全区驻留、返回校园或延期出发)活动,待条件允许时再择日安排活动。

  三、后勤保障

  1.服务单位要求。社会实践活动的服务单位要具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有资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要在有效期限内。服务单位要制订社会实践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要为参与社会实践的师生购置旅游责任险。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应急知识技能,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实施救援。

  2.车辆要求。参与社会实践服务工作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营资格证、年审合格证、环保资格证、购置国家要求的乘员责任险;司乘人员具有丰富的行车经验,掌握应急知识技能,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实施救援(详见通知)。

  3.食品卫生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服务单位必须选定符合资质的餐饮单位、选购卫生安全达标的食品;如学生自带食品,学校要做好学生选购安全达标食品的引导工作,家长要做好监督监管工作。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展开救护,并立即拨打事发地的急救电话送医治疗。

  4.住宿要求。超过一天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切实安排好集体住宿,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要确保住宿的卫生达标和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具备应急通道、应急标识、应急工具,合理建立逃生安全区。学校、服务单位、接待单位要组织人力加强安全值夜巡逻,确保学生安全。

  四、经费使用

  由教育局财资科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经费使用予以监督,保障资金规范使用。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

  (一)因管理混乱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三)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或错报、漏报,导致处理时机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导致事态扩大的。

  子附件:

  1、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急预案

  2、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

  3、黄浦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审核备案表

  子附件1:

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急预案

  为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在学生社会实践过程(包括社会考察、公益劳动、志愿服务、职业体验、安全实训、研学旅行等)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各学校在组织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区各学校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交通事故、火灾、溺水、拥挤踩踏、外来暴力侵害、食品卫生、自然灾害等。

  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1.无人员伤亡的小范围火灾;

  2.师生在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

  3.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

  4.发生十人以下症状不严重的食物中毒或类似症状的事件;

  5.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

  2,在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

  3.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

  4.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中毒事件;

  5.其他较大影响的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1.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火灾;

  2.在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

  3.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4.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三十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5.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组织架构

  (一)成立区教育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刚、严奕

  组员:徐枫、郭薇、徐燕雯、金翌、罗小燕、熊丽娜、秦勇、俞东、李彬

  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负责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平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处理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各学校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力量并迅速请求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事发学校的校长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二)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学校突发事件的报告,按突发事件的等级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

  1.属于一般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原则上由分管局长负责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项:(1)决定并落实由办公室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2)根据事件情况,对事件处理提出建议;(3)决定是否指派相关人员去事发现场指导、帮助突发事件的处理。

  2.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一般由局长负责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项:(1)决定亲自或指派相关人员去事发现场指导、帮助突发事件的处理。(2)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3)帮助协调应对媒体,负责舆情处置;(4)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及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要对师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危机干预或心理疏导。

  (四)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核实调查情况后,要将本次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政府。

  一般性突发事件的调查原则上由事发学校组织,并向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调查报告,上报时限一般在突发事件事态基本控制后5天以内。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原则上由分管局长牵头,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会同教育局相关科室(必要时邀请上级部门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调查完成时限一般在突发事件事态基本控制后10天以内。

  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应主动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事故调查工作。

  子附件2:

黄浦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

                                                学校(盖章)

学    校


联 系 人


活动名称


联系电话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车辆安排


旅 行 社


收费标准


旅行社责任人


社会实践目的地

(具备资质情况)


旅行社带队人员及联系方式


 



责任人




责任人




责任人




责任人




责任人


活动安排

(附详细活动方案)

 

 

 

 

 

 

安全措施

(详细填写,可另附页)

 

 

 

 

 

 

 

 

 

 

 

 

 

 

 

 

 

 

 

 

  注:1.此表一式二份,学校在预定活动时间7日之前交德体卫艺科科备案

  2.旅行社及社会实践目的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附后

  子 附件3

黄浦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审核备案表

学校、客运企业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线路


师生人数


车辆数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客运企业名称


客运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编号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辆、驾驶人基本信息

序号

车牌号码

车辆营运证编号

保险凭证有效期(包括座位险)

车辆检验合格有效期

驾驶员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号码

备注













































客运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区交警支队建议

客运企业营业执照



车辆行驶证及三年内违法和事故情况


驾驶员审验及三年内违法和事故情况


注:1审核备案材料:黄浦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审核备案表、租赁合同、租赁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单、承运人责任险保单、车辆行驶路线、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有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

2、此表一式三份,学校、交警支队、区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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