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独生子女身故家庭父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2019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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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宁区独生子女身故家庭父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2019版)》的通知

长卫健发〔2019〕62号

各街道(镇)、区计生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独生子女身故家庭(以下简称“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减轻失独家庭的生活负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拟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将《长宁区独生子女身故家庭父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2019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宁区独生子女身故家庭父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2019版)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

长宁区独生子女身故家庭父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2019版)

  为进一步做好长宁区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解决失独家庭养老照护的实际困难,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户籍在长宁区且居住在长宁区,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并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失独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年龄在60至69周岁,经自行申请“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长护险评估)之后,评估等级在照护1级及以上。

  2、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

  二、服务内容

  每户每月可享受16小时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形式

  (一)上门服务

  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根据“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自行选择服务内容,由服务人员上门开展服务。

  (二)现金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请现金补贴:

  1.入住养老机构;

  2.入住护理院;

  3.家中已有24小时保姆;

  每户每月的现金补贴标准,参照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执行,每月共16小时,按季度划入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三)特殊情况

  申请者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如有特殊的疾病照顾需求等),导致上门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需求的,可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申请人指定的服务人员,按要求提供服务,将每月16小时的服务费用,按季度划入该服务人员的银行账户,具体标准参照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执行。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每户只需一位申请人):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

  4.《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附件1)

  5.60-69周岁的失独对象需提供“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长护险评估)的评估等级在照护1级及以上的评估报告及评估发票原件(之前已经进行养老照护评估并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无需重新评估)。

  6.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7.申请者符合“现金补贴”的,需提供《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现金领取申请表》(附件2)。此外,入住养老院或护理院的,需提供入院证明;家中请24小时保姆的,需提供保姆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个人承诺书、保姆承诺书。

  8.申请者符合“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指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指定的服务人员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书复印件。

  五、服务暂停或终止情形

  1.当月入住医疗机构时间在15天及以上的,暂停当月提供服务;

  2.外出时间在15天及以上的,暂停当月提供服务;

  3.申请人死亡、户籍迁出长宁区、或者居住到长宁区以外地区的,自接到通知的次月起,终止提供服务;

  4.服务形式有变化的,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失独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提交申请材料,由居委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街道(镇)社区服务办。

  2.街道(镇)社区服务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签字盖章,填写《长宁区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4)。于每年6月10日之前和12月10日之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和《长宁区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4)上报至区计生指导中心。

  3.区计生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纳入《长宁区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整理,于每年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报第三方服务机构。

  60-69周岁的失独对象申请“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所产生的自费部分费用(40元/次,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定价为准),由申请人提供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经区计生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由区计生指导中心拨入申请者的特扶金账户中。申请“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所产生的自费费用,每位申请人最多申请2次报销。

  4.符合上门服务的对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长宁区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登记表》所列名单,逐一进行沟通联系,根据《长宁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安排服务。

  5.符合现金补贴的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家中有24小时保姆),由区计生指导中心按每户每月16小时的标准,按季度划入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6.符合特殊情况的对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指定服务人员签署协议,并按每户每月16小时的标准,按季度划入该服务人员的银行账户。

  7.服务对象发生变化后(死亡、户籍迁出长宁区、居住到长宁区以外地区等),街道(镇)社区服务办要及时填写《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变动通知书》(附件3),在发生变化的当月25日前上报区计生指导中心(书面+电子版),区计生指导中心应在3日内通知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便及时暂停或终止服务。

  七、工作要求

  1.各街道(镇)要做好向失独家庭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登记、材料审核及上报工作;对有需要的失独家庭,积极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上门服务和沟通等工作;计生工作人员要将服务情况及时记录在《特扶家庭联系人手册》中。

  2.区计生指导中心要积极并及时做好申请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与上报,定期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沟通联系,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将书面材料纳入单位档案管理。按要求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按年度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协议签署、资金结算。

  3.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失独家庭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协助各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调解工作。

  八、经费来源

  本项目的工作经费纳入区计生指导中心的年度专项经费管理,以委托服务的形式拨付到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标准以区计生指导中心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方案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2.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现金领取申请表

  3.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变动通知书

  4.长宁区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登记表

  5.个人承诺书(样张)

  6.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附件1

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长宁区          街道(镇)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特扶证号


民族


文化程度

口文盲 口小学 口初中
口高中 口大专 口本科以上

出生年月


从事职业


籍贯


婚姻状况

口未婚 口已婚 口丧偶 口离婚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区      街(乡镇)       路        弄     号    室

现居住地址

 

     区      街(乡镇)       路        弄      号    室

居住地居委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户籍地居委


户籍地居委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代理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方式:  

本人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之后评估等级为   级(60-69周岁填写)

“我自愿申请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并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供材料属实”

 

申请人手写: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户籍地居委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街镇复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计生指导中心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现金领取申请表

  长宁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居住地:        ,现因本人家庭已选用:(1、入住养老机构 2、入住护理院 3、家中已有24小时保姆 4、家庭特殊情况)提出现金补贴申请。

  A:入住养老机构;入住护理院;家中已有24小时保姆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申请人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人姓名:        

  B:家庭特殊情况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服务人员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人姓名: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全部属实”申请人手写: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居委初审意见:        户籍地居委:(盖章)

  经办人签名:        初审日期:        

  ………………………………………………………………………………………………

  街镇复审意见:        街镇:(盖章)

  经办人签名:        审核日期:        

  ………………………………………………………………………………………………

  区计生指导中心审核意见:        区计生指导中心:(盖章)

  经办人签名:        审核日期:        

  …………………………………………………………………………………………

  附件3

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变动通知书

  长宁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兹有居民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居住地:        ,现因            建议(1、暂停服务;2、终止服务;)。

  特此通知

  户籍地居委:(盖章)

  经办人:        日期:        

  ………………………………………………………………………

  街道(镇):(盖章)

  经办人:        日期:        

  ………………………………………………………………………

  备注(变动原因与建议):

  1、户口迁离长宁区(暂停服务);

  2、本人身故(终止服务);

  3、当月入住医疗机构时间15天以上(暂停服务或现金发放);

  4、外出时间15天以上(暂停服务或现金发放)等。

  5、如正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由于居住地迁出长宁区,则暂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附件4

长宁区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登记表

  街道(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类别(打√)

户籍地所属居委

实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类型(打√)

开户人姓名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60至69周岁

70岁及以上

家政服务

养老机构(现金补贴)

护理院(现金补贴)

24小时保姆(现金补贴)

家庭特殊情况(现金补贴)

1

















2

















3

















  注:1、由区计生指导中心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此表发送至“第三方服务平台”。

  2、如申请现金补贴,则需填写银行卡号和开户银行以及开户人姓名。

 附件5

个人承诺书(样张)

  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由于本人申请享受“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现金补贴”,现作如下承诺: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本人家庭的现有家政服务为24小时家庭保姆服务。

  (保姆姓名:    身份证号:    )

  本人保证以上内容均为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并立即停止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长宁区失独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基本服务内容

每户每月16小时上门家政服务拓展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项目

工时抵扣

1

生活

服务类

擦窗服务(60㎡以下)

3/次

2

擦窗服务(60㎡-100㎡以下)

5/次

3

空调清洗(挂式)

2/台

4

空调清洗(立式)

3 /台

5

洗衣机清洗(不限型号)

4/台

6

油烟机清洗(中式油烟机)

4/台

7

油烟机清洗(欧式油烟机)  

5/台

8

上门理发

1/次

9

上门扦脚

1/次

10

房屋

维修类

电路电气 拆装插座面板(各种规格)

1/只

11

电路电气 拆装灯头  

1/只

12

电路电气 查线路故障(断电、漏电等)

1/处

13

管道阀门 调换、拆装1/2’阀门   

1/只

14

管道阀门 水管漏水补砂眼(自制抱箍、安装)

2/处

15

马桶维修 疏通马桶(不拆装)

2/只

16

马桶维修 换马桶圈  

1/只

17

马桶维修 换马桶水箱零件(内部零件自备)

1/套

18

水卫维修 换三角凡尔(材料自备) 

1/只

19

房屋

维修类

水卫维修 换、装马铁龙头

1/只

20

水卫维修 清除水管断外丝

1/只

21

疏通 疏通地漏、水斗、浴缸

2/处

22

疏通 疏通污水总管(立管)  

2/处

23

疏通 疏通下水总管  

1/处

24

其它 打硅胶  

1/米

25

电路电气 调换保险丝

1/次

26

电路电气 调换白料(含保险丝)

1/次

27

电路电气 安装开关、插座(明盒)不含材料 

1/只

28

电路电气 安装开关、插座(暗盒)不含材料 

1/只

29

电路电气 安装日光灯  

2/套

30

电路电气 安装吸顶灯

2/套

31

电路电气 改装LED灯(吸顶式) 不含LED灯带、辅料50元/套 

2/套

32

电路电气 安装配电箱(明箱)

3/只

33

电路电气 拆装漏电保护器

2/只

34

电路电气 拆装单片断路器

1/片

35

电路电气 拆装浴霸  

3/只

36

电路电气 拆装排气扇  

2/只

37

电路电气 拆装吊扇(原位不动 )

3/只

38

马桶维修 疏通马桶(需拆装,换垫圈)

6/只

39

马桶维修 安装新马桶(含拆旧)   

4/只

40

水卫维修 换进水软管  

1/根

41

水卫维修 安装双联龙头

2/只

42

水卫维修 安装浴缸花洒龙头  

2/只

43

水卫维修 拆装水斗落水管

2/套

44

房屋

维修类

水卫维修 拆装存水弯  

2/套

45

水卫维修 拆装增压泵(4分、6分,原位不动)  

3/只

46

局部改造 安装面盆、水槽等(材料自备)

3/处

47

其它 查漏(使用听漏仪)

3/次

  在每户每月16小时的范围内,可选择以上服务项目,并按工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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