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长卫计发〔2018〕54号
各街道(镇)、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
根据落实国家卫计委、市卫计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心关爱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政策,减轻就医经济负担,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作部分调整,现将《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等文件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实施方案
2.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实施细则
3.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就诊说明
4.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就医流程
5.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工作流程
6.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告知书和承诺书
7.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申请表
8.长宁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医疗扶助项目扶助对象信息登记月报表
9.《长宁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卡》样张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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