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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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虹口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6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立足虹口区情,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虹口区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虹口“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逐步建设完善本区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发展要求。

  1.合理布局,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按照市、区实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挖掘资源,推进托幼一体化,全区各街道普惠性托育点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建设1个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6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在公办幼儿园全覆盖设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健全区域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

  2.规范管理,提升协同共治效能。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两级联动的综合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区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本区托育服务管理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每年开展对各项托育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协同各相关委、办、局及街道,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安全防控、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3.加强培训,促进托育队伍可持续发展。在南湖职校学前专业中开设保育保健类课程。为本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职前职后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鼓励早教指导站教师参加中、高级育婴员培训,到2023年,高级育婴员比例占整个早教教师队伍的50%。

  4.教养医结合,保障托育服务质量。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托育机构一日活动,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每年举办1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线下指导服务,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引导托育机构规范、有序发展,重点扶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挥办园优质的托育机构的示范辐射效应。

  三、主要措施

  (一)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构建多样化托育服务体系。

  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立足区情,结合对本区近三年适龄幼儿人数的摸底分析,对本区托育服务需求进行科学预判,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

  2.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借助虹口区科学育儿指导微信公众号、彩虹亲子报、虹口早教APP、线下亲子活动等途径,整合区域资源,在街道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为社区有需要的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推动托育行业规范发展。

  1.加强机构申办指导。根据市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虹口区托育机构申办指南》《虹口区托育机构申办政策问答》,部门联动,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申办指导。

  2.规范机构综合管理。根据《上海市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指南》,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两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制定《虹口区托育服务机构管理细则》,进一步优化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共同履职的机制,加强食药品安全、卫生保健、房屋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收费规范等方面的管理,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落实《上海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细则》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规范人员配置,规范从业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社保缴纳、任职资格、外籍人员聘用标准、培训要求、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等方面的管理。

  3.完善常态监管制度。探索区域托育服务信息化管理机制,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充分发挥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的网络巡查作用,与各部门实地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4.建立质量评价机制。根据市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健全本区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机制。通过每日网上轮巡、每月实地巡查、每学期飞行抽查、每年年检等方式,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积极鼓励托育机构规范管理,个性发展,争创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机构。

  (三)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提升托育服务队伍专业能力。

  1.严格人员准入标准。落实市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标准与行为规范,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2.贯通职前职后培养。依托开放大学及区早教(托育)中心,探索托育从业人员分层分类的职后培训机制。建设针对托育机构园长、保健、育婴员、保育员等不同从业人群的培训资源库,依托区早教中心培训实践基地、区科学育儿指导信息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3.促进人员专业发展。定期召开托育机构负责人会议,就托育机构日常规范管理、机构运营等问题开展主题研讨。成立托班教师教研中心组,将托育机构内2—3岁婴幼儿的教养活动研讨纳入区域教研工作计划。加强早教(托育)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各级文件的学习与落实,组织区域开展科学育儿指导交流展示,提升中心教师的科学育儿专业能力,提高对托育机构的指导水平。

  4.提升家庭带养能力。构建多方联动的区域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由教育、卫生、妇联、工会等多部门协作,为辖区内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不断优化区科学育儿指导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丰富家庭科学育儿活动微视频资源,开发隔代养育课程,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七会”合格家长。

  (四)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1.指导机构规范服务。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制定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有效落实。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向全区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册》,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统筹组织医疗保健机构等联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立足社区、面向家庭,充分利用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包,试点教养医结合指导服务。

  3.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每年组织“育儿加油站”虹口专场,定期编制印发彩虹亲子报,开设科学育儿指导公益讲座,各早教指导站每年开展6次以上的科学育儿公益指导活动,为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通过市育之有道APP、区科学育儿指导信息平台、各指导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精准推送线上科学育儿资源,实现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区早教(托育)指导中心,完善科学育儿资源包指导方案,通过教养医结合上门指导、在社区服务中心和儿童接种场所现场指导、科学育儿线下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广并应用。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

  将原“虹口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虹口区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税务局、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健全区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关键指标纳入年度自评公报,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

  (二)加强经费投入。

  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探索托育机构综合奖补的形式与途径。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附件:《虹口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类别

项目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1

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构建多样化托育服务体系

每年新增3—5个普惠性托育点

实现每年新增3—5个普惠性托育点。至2023年,区域内每个街道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总工会

2

发展多元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落实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依托区内有条件的幼儿园建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区妇联

3

建成6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

牵头单位:区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各街道、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

4

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通过市场化方式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的托育服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序号

类别

项目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5

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推动托育行业规范发展

完善托育机构申办指南及政策问答

完善《虹口区托育机构申办指南》和《虹口区托育机构申办政策问答》。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6

完善托育机构综合管理机制与信息化监管

制定《虹口区托育服务机构管理细则》。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7

落实《上海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细则》。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8

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反馈与处理托育机构日常检查结果。充分发挥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的网络巡查作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9

建立质量评价机制

通过每日网上轮巡、每月实地巡查、每学期飞行抽查、每年年检等方式,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序号

类别

项目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10

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提升托育服务队伍专业能力

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培训

依托开放大学及区早教(托育)中心,探索托育从业人员分层分类的职后培训机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

建设针对托育机构园长、保健、育婴员、保育员等不同从业人群的培训资源库,依托区早教中心培训实践基地、区科学育儿指导信息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成立托班教师教研中心组,将托育机构内2—3岁婴幼儿的教养活动研讨纳入区域教研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3

优化虹口区科学育儿指导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丰富家庭科学育儿活动微视频资源,开发隔代养育课程,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提升家庭带养能力。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序号

类别

项目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14

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提供幼儿教养医结合服务

建设1个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15

根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册》有序推进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16

探索开展教养医相结合的上门指导与社区指导服务模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儿童接种场所设立游戏观察室、亲子指导室,设立1个区级试点。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妇联

17

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18

“育儿加油站”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

每年组织“育儿加油站”虹口专场,编制印发4期彩虹亲子报,开设6场科学育儿指导公益讲座,各早教指导站每年开展6次以上的科学育儿公益指导活动,为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19

资源包的推广与应用

区早教(托育)指导中心,完善科学育儿资源包指导方案,并通过教养医结合上门指导、在社区服务中心和儿童接种场所现场指导、科学育儿线下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广并应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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