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幼儿园第四轮组团发展实施意见

字号:

各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金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四轮组团合作发展。成立罗星幼儿园与枫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与金卫幼儿园、亭林幼儿园与松隐幼儿园、漕泾幼儿园与新农幼儿园、东风幼儿园与震旦枫叶岭幼儿园、朱行幼儿园与前京幼儿园、山阳幼儿园与健康幼儿园、金悦幼儿园与桃源幼儿园八个共同体,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三年为一周期(2022年9月一2025年8月),以优质园为引领,通过共同体幼儿园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受援幼儿园办园质量明显提高,并创建成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

  二、具体工作

  1.组建合作共同体。优质园牵头,建立合作发展共同体,制定三年组团合作发展规划,建立工作机制,重点在教学管理、师资交流、园本研修、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发展。

  2.明确权利义务。共同体内各幼儿园法人不变、行政主体不变、教师编制不变。支援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共同体规划制定,具有幼儿园发展规划、干部调配、教师调配等权利;受援园园长为第二责任人,积极主动配合第一责任人工作。受援园的发展状况作为支援园年度考核内容。

  3.实行联席园务会制度。各组团园级干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联席园务会,研究幼儿园长期规划、学年计划、学期计划、互报交流干部教师工作、大型活动等重大事项。

  4.组建支援团队。支援园负责组建教学管理团和教学协作团,加强对受援园的指导。

  5.实施干部交流。支援园分别派1名教学管理人员到受援园参与业务工作。受援园分别派1名教学管理人员到支援园参与业务管理工作。互派的干部到对方幼儿园任职时间为1年。交流部门及交流人数视情况逐步增加。

  6.实施教师交流。支援园分别派小班、中班、大班等(或根据受援幼儿园的要求)各1名以上骨干教师到受援园任教,并担任相应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受援园分别派小班、中班、大班等各1名以上教师到支援园跟岗锻炼。其他学科视情况也可互派。互派教师到对方幼儿园任职时间为1至3年。交流人数视情况逐步增加。

  7.开展联合教研。各组团幼儿园之间每教研组每月至少举行一次联合教研,研究课程、教材、教法等。

  8.共享教学资源。支援园教育教学资料提供给受援园参考使用,但受援幼儿园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整后才能使用。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保障。区教育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等工作。

  组长:郑瑛

  副组长:方德平

  组员:周冬梅金节

  2.项目经费保障。区教育局每年提供罗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亭林幼儿园、漕泾幼儿园、东风幼儿园、朱行幼儿园、山阳幼儿园、金悦幼儿园等支援园各7万元项目经费(每园三年共计项目经费21万元),用于项目研究、队伍培训、相关活动等支出。

  3.师资共享保障。各组团幼儿园岗位编制实施共享,支援园所有教师都有输出支援的责任和义务。

  4.激励机制保障。互派的干部和教师每月都享有一定的交流补贴,并在评优表彰、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5.后勤服务保障。根据客观需要,各组团幼儿园对互派教师安排好其住宿或通勤车辆,落实好相关费用。

  6.考评奖励保障。每学期,各组团幼儿园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明确进一步发展方向。区教育局每学年请第三方进行组团发展评估,分A、B、C、D四个等第,获A、B等第的支援方给予4万元、2万元奖励,评估时间安排在下一学年的九月份。三年组团期结束,进行捆绑式考评,实现预期目标者(创建成优质园)奖励支援方10万元。凡全区各幼儿园创建成优质园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其他

  1.各组团每年将交流人员的名单上报区教育局托幼科和人事科备案。

  2.本实施意见同样适用于新增加的组团。

  3.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区教育局。

  金山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