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对公平、科学、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按照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和要求,松江区实施了三轮区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容,各项保障逐步到位,办园质量稳步提升,优质资源逐渐增加,逐步形成松江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多元、开放”的发展态势。未来3年,松江仍将面临幼儿入园高峰的压力。始终坚持公益普惠方向,持续建设与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仍将是松江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实践上海“幼有善育”的发展愿景,打造广覆盖、强基础、有质量的区域学前教育,特制定《松江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接区“十四·五”教育发展愿景,按照《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部署,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打造普惠均衡、安全优质、多元开放的学前教育,建构“雁阵式”发展新体系,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优化园舍资源规划和建设,全面满足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幼儿园保教队伍;加强课程优质资源扩充与有效分享,均衡提升各层面幼儿园保教质量;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提高信息技术手段在学前教育工作中的应用效能;加大科学育儿指导与宣传力度,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加强过程性质量监测,逐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让人民群众获得更为满意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发展指标
1.园舍配建。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园舍资源,积极应对入园高峰。按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建1所幼儿园,3年新建和改扩建15所幼儿园。
2.幼儿受惠。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7%,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实际办园点数占比)达到6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
3.质量提升。以集团化办园推进优质攻坚,逐步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组建5—6个学前教育集团,推动1—2所公办市示范性幼儿园争创,每年推进2所及以上市一级幼儿园争创,争取市优质园数量翻一番。推进民办三级幼儿园质量整体提升行动,鼓励4—6所有条件的民办三级幼儿园申办普惠性民办二级幼儿园。
4.队伍建设。严格依标配置教职工,加大优秀保教人员引进,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增加15%。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提升至95%;全面推动高级教师评聘,中级和高级教师比例达40%;每10所幼儿园中有1所市或区级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园;积极培育卓越教师、名师、名园长。
5.科学育儿。完善以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街镇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各公办幼儿园早教指导点为主的覆盖街镇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每年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 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区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建立与完善托幼管理网络,依托科学研究,从发展性的角度,发挥强监管促发展的政府职能。(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
2.加大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执行力度。联合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市有关政策,完善促进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制度与机制。通过综合奖补、购买服务、队伍建设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严格按照上海市各学段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幼儿园教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两级统筹,根据考核结果,对承接托班工作、办出相关特色的公办幼儿园,给予综合奖励。鼓励民办幼儿园建立年金制度,实现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加强资源配置,保障学前教育有效供给
3.扩充学前教育园舍资源。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规划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建设要求。制定《关于加强松江区教育公建配套建设的实施办法》,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立项等环节征询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政府强化统筹协调,督促保障住宅开发地块按规划配建的幼儿园等公益性配套设施与交付的住宅同步建设完成。根据市级要求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办理,完成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新建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等指标应符合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等有关规定,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幼儿园建设项目同步介入管理机制,从风貌、规格、布局等方面优化幼儿园规划设计。(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教育局)
4.适当提高现有园舍资源利用率。在永丰街道、岳阳街道、新桥镇等入园需求特别紧张且园舍建造速度短期内无法满足需要的区域,通过扩大现有园舍规模、提高园所利用率,在增配保育员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学额,稳妥解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紧张问题。增加的学额原则上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的20%以内。(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逐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积极协调大居配套幼儿园建设及交付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确保适龄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制定《松江区民办三级幼儿园提升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民办三级幼儿园申办二级幼儿园实施方案》,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提升。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细则,根据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等落实认定和奖补工作。(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6.依规配置幼儿园装备。认真落实上海市幼儿园关于装备和专用活动室建设的要求标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利用市区两级专项经费重点推进室内运动室和活动区、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活动环境,培养幼儿兴趣,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通过安全责任签约机制、严格入园晨检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和幼儿自带玩教具入园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幼儿自带玩教具的检查和教育指导。(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7. 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2号),加强幼儿园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提升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与水平。完成“三个百分百”的目标,即100%封闭式管理、100%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100%配备专职保安员。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DB31/T329.6-2019),提高幼儿园技术防范水平,分步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覆盖幼儿集体活动区域。落实园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局对幼儿园安全保卫责任制的防治安全责任制要求,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师幼人身安全,保障幼儿园平安有序。(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8.推进托幼一体、科学育儿工作。统筹解决托幼供给总量、托幼需求结构和托幼服务质量。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开设托班,力争17个街镇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布点全覆盖,全区增加300个以上托班学位。加大对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托幼一体化公办幼儿园托班设施设备配置经费标准较小班上浮15%,确保教师持中级及以上育婴员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持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上岗。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打造“嗨爸萌娃乐翻天”0—3岁科学育儿进社区特色服务品牌,每年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三)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9. 加强学前教育实践指导。基于国家战略及区域发展定位,设计区域龙头课题,引领区域学前教育特色。研训一体,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开展幼儿园活动的实践优化、研究和指导,强调以观察和解读幼儿为重点,进行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以集团化办园推进分层指导与分类实践,提升实践与指导能力。进一步构建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创建标准化、特色化和品质化的“三化”资源库等推广实践各级学前教育成果经验,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0.开展医教结合探索研究。完善区内托幼机构三级管理网络,以区级核心项目组,创新项目组为引领,巩固深化“医教结合”工作机制。做好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与干预,建立定期急症救助培训和考核机制。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府办发〔2018〕6号)要求,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发展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提高教师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观察与支持能力。根据地域特点、区域残疾幼儿分布和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在每个街镇选取1所普通幼儿园设置1个特殊教育点并配置1名资源教师,为各类学龄前残疾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11.探索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依据《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上海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区本质量评估的方法与内容。进一步完善区域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体系,参照《幼儿园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规范标准,建立提供课程优质资源的平台,系统研发计划、实施、评估、改进等技术路径,依据全套观察评价工具健全评价过程。(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2.有效促进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衔接。充分尊重学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严格杜绝“小学化”倾向,注重对学前幼儿进行入小学适应性教育,明确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与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内容的衔接性、活动形式的过渡性。依据《上海市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指导意见》,推广本区幼小衔接市级课题成果,开展幼儿园与小学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双向交流机制,加强幼儿身体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好奇心、探究兴趣、坚持性等学习品质。(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3.注重提高家庭、社区对学前教育的参与度。推进家庭教育示范校(园)评估推荐工作,每年争创3-4所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定期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家长参与学前教育的意识、了解和认同幼儿园活动与教育内容,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互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4. 推进学前教育组团发展。落实《松江区托幼机构组团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深入组团发展综合改革项目,深入松散型、紧密型集团化办园的探索实践,深化委托管理、课程特色等集群式项目的实践研究,以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助力,进一步强化多元共同体的联动发展,强化全域优质均衡的新发展模式探索,进一步打造具有松江特色的“雁阵式”发展品牌。(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教人员专业能力
15.着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加强教师队伍理想信念教育与职业认同感;将师德表现作为幼儿园教师准入、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宣传和落实“十不准”、“八个严禁”,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市民形成尊师重教的自觉行动;固化“松江区年度教师”荣誉制度和各项师德评优活动,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与动力。建立师德师风预警机制,构建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投诉;关注重点群体,及时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对于不良倾向和问题提早实施干预。(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聚焦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贯彻落实《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教委人〔2018〕60号),坚持高标准招聘幼儿园教师,明确招聘标准,规范招聘流程,优化编制结构,就高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完善保教结合的学前、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完善卫生保健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职务)评定等机制。落实《松江区“强师兴教”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学年)》,深化学前教育骨干梯队培养,开展松江区学前教育学科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教师教育水平提升与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促进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建立高层次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搭建高层次学前教育人才成长平台,鼓励高层次学前教育人才参评上海市特级教师。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质量,培养和引进一批在区域有知名度的学前教育首席教师、名师、新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17.完善学前教育“四品研训”体系。彰显区域学前“四品研训”特色,进一步加强教研、科研与培训相结合,形成本区本轮不同层级的在职教师研训方案。开展见习期新教师培训,强化对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入职后职业道德、幼儿心理学、幼儿安全等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的研训;对2—5年教龄教师,注重规范与实践,提升职业精神培养和实践能力的研训;对骨干教师,注重提升观察、解读和回应幼儿能力的研训;对全体教师,注重在熟练掌握和运用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艺体技能开展一日活动方面的研训,将教师专业技能发展水平作为职称评定内容之一。(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注重园长园所管理水平提升。采用“五结合”的培训方法,即规范性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同伴合作研究相结合,案例分析与实地诊断相结合,培训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法,针对不同岗位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园长,设计阶梯式培训项目。开展新提任园长培训、强化中青年园长跟岗实训、加强骨干园长个性化培育,全面提升园长的综合能力和素养。(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9.加大学前教育教研、科研人员培养力度。依标配置研训、科研人员,加强人员选拔与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研训指导网络。重视学前教育教研员和科研员的培养,不断提高研训人员学历水平与高级职称比例,大力提升教科研人员研究6岁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引领幼儿园课程实施的能力。(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20.落实提高保育人员专业能力和待遇的要求。按照上海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沪卫妇儿[96]字第2号)和《上海市托幼机构保育工作手册》规定配足配齐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加强对保育员、营养员、安保人员等准入把关和管理工作,加强保育人员培养、培训、指导,规范标准化常规工作要求。完善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协调机制,参考市行业协会等组织发布的保育人员工资市场指导价核定工资,引导用人单位合理核定保育人员工资待遇,鼓励第三方继续为公办幼儿园非编保育人员缴纳年金。(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五)探索融合应用,提升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效能
21.统筹规划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实施《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沪教委信息〔2018〕28 号),以松江区学前教育信息化先导小组牵头,发现并辐射区域内优质经验,扩大对本区托幼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再建并完善松江区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了解幼儿入园需求,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落实网络安全园长责任制,提高幼儿园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确保学前教育信息网络和数据的安全。(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22.推进新技术辅助学前教育评价与决策。以市级“一网三通”、区级“智慧教育”的常态化应用为基础, 逐步推进学前教育数据的伴随式、智能化精准采集与归集共享。探索建立适合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过程化评价诊断模型,以大数据智能分析支持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提高学前教育科学管理决策水平。(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23.融合应用信息技术服务学前教育改革。常态化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学前教育教学和保健保育创新研究与实践,积极争创市级信息化应用特色幼儿园和市级信息化应用标杆幼儿园,以幼儿健康分析管理系统配置等提升保健保育管理实践水平。以移动录播系统、一园多址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技术,促进区、园、家、社会多方协力共建,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和精准推送,提升学前教育多元同建同育水平。开展微课程设计与制作、Scratch编程入门、信息技术应用小技巧等信息化素养提升专项培训,推动幼儿园教职工从技术应用向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拓展。(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四、保障机制
(一)依法依规办园,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积极配合市教委适时推动本市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研制,进一步推进依法办园,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园舍建设、资金投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聘任和待遇等各方面工作。(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学前教育治理机制立体实策,建立各类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校园周边安全、食堂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机制与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综合监管机制,发布“行走云间”幼儿园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的指导机制,以及学前教育“四品研训”体系,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优化幼儿园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督导,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依据本计划的目标要求,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对委办、街镇等相关职能部门目标责任工作考核指标,以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阶段目标的有效落实。
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沪府教督办〔2017〕3号),在《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的基础上,优化《松江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通过建立发展性督导评价、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统一监管、分类监测、长效运行,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
(四)健全成本投入与分担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
逐步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依据市相关文件要求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设立优质攻坚专项保障奖励机制,强化对内涵质量提升的扶持与激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五)大力开展学前教育宣传,全面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持续推进“学前教育宣传月”机制,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保教结合的特点,营造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和家庭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