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和教育工作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将《虹口区教育局关于推进本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虹口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虹口区教育局关于推进本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区域实际,不断优化举措,优质资源覆盖面持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区教育资源的均衡化、优质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7号)的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特制订本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发展“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以及教育强区目标要求,在前期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基础上,着力加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创新组织与管理形式,提高学区、集团在组织管理、师资安排、教育科研、评价考核、学生培养等方面的紧密程度,推动学区、集团内各学校合作共进,让学区、集团的优质资源更加充分共享和生成,办出更多“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整体提升虹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紧密合作。坚持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让学区和集团组织管理更紧密、师资安排更紧密、教育科研更紧密、评价考核更紧密、学生培养方式更紧密,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优质共享。坚持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共享。共建共享学区、集团先进管理制度、优质教师资源、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现代化硬件设施设备,提高每一所成员校的办学效益。
提质增效。结合初中“强校工程”、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项目等工作,推动各学区、集团内的学校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提升本区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改革创新。鼓励集团、学区领衔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实验,力争成为高素质、高品位、高活力人才的集聚地,成为更前瞻、更深远、更开放的办学思想的策源地,成为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方法的试验田。
三、工作目标
根据各学区、集团发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学区、集团布局,深入推进本区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工作。通过两轮(3年一轮)创建,区域层面基本形成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的良好格局,打造一批“治理重构、资源共享、文化融合、特色创生”的紧密型学区、集团。学区和集团内各成员校的办学内涵建设得到深化,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学特色进一步凸显,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25%以上的学区、集团成为紧密型学区、集团。
四、主要举措
(一)构建紧密型内部治理体系
1.完善长效管理制度。集团总校长、联盟主任全面统筹紧密型学区、集团管理工作,会同成员学校校长等学校管理者不断完善紧密型学区、集团一体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明晰学区、集团内部各法人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学区、集团组织机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评价激励机制及学区、集团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确保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方案逐年得到落实。
2.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学区、集团内各校党政班子队伍建设,建立联盟主任、集团总校长的年度述职制度。赋予集团总校长、联盟主任对成员学校校级班子和中层班子的协商提名权和对他们工作成效的会同评价权。加强紧密型学区、集团内学校管理工作的研讨互动,实现校际优秀管理经验的分享互促。
(二)加强紧密型师资队伍建设
1.探索教师统筹管理。调整学区、集团编制结构,适当增加领衔校编制数量。根据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的需要,统筹各校干部、教师的招聘和配备,统筹中、高级职称申报,统筹部分绩效工资增量分配,积极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内教师招聘录用、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一体化运作。积极争取区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从区管角度出发,在不突破编制数、岗位数总量的前提下,实现教育局层面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全区的高级教师职数,建立动态变化的教师高级职数管理制度。在现有高级职称总量内盘活高级职称存量,向办学水平优质的学校和骨干教师倾斜,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的职称结构,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专业水平。同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20%,跨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其中“七层级”梯队教师流动比例不低于流动教师总数的20%。
2.搭建教师培养平台。通过外部引进扩容、内部培养提升、校级交流激活等举措,逐步从外源式支持过渡到内生性发展,提升各校教师专业水平。探索建立学区、集团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市级培训、区级培训、学区集团培训、校本培训四级教师培训架构。经学区、集团组织申报,区级教育部门认定,教师在学区、集团内参训可按照高于校本培训的原则核定学分。逐步形成基于教师需求的学习培训机制、骨干先导的教学研究机制、项目引领的教学改进机制、团队诊断的教学指导机制、激励导行的多元评价机制等,创新学区、集团教师研修模式。针对不同年龄教师的发展需求,形成学区、集团教师层级化培养制度。对见习教师,支持学区、集团共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对青年教师,利用学区集团平台,加强锻炼和培养;结合市“双名”工程、区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培养,建立学区、集团优秀教师“蓄水池”,引领优秀教师共同发展。
3.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完善《虹口区学区、集团内教师柔性流动方案》,将教师柔性流动的要求作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达标与否将作为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建立多维度激励机制,对在流入校承担课时量符合规定要求的流动教师给予每月补贴和年终绩效奖励。职称评定方面,对集团内跨校任教满2年的流动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对职称指标满额的学校,增加1—2个高级教师职称的名额。岗位晋升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有学区、集团内流动经历的教师倾斜。将学区、集团内1-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推进紧密型课程教学管理
1.完善同研共进的教科研制度。各学区、集团建立常态化联合教研、科研制度,利用内外优质师资及专家资源,定期对各校的课堂教学、命题、评价等进行分析诊断,形成课堂教学持续改进机制,根据课程教学的重难点,开展学区、集团内的教研活动课程化、主题化研究,在保留各校特色的基础上,探索更为紧密的学区、集团课程教学管理。将共性问题、瓶颈问题转化成研究项目或课题,建立项目和课题研究制度,联合攻关。教研员深入学区、集团加强工作指导,将学区、集团的联合教研情况和成效纳入调研范畴,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学调研的流程、内容、要求,提高调研对于学区、集团教学管理与实施水平的促进作用。
2.健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学区、集团从课程发展的角度,整体规划、不断完善专用教室、创新实验室等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学区、集团资源清单,优化统筹、管理和使用机制。丰富课程教学的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通过深化“智慧课堂”、优化校本课程、研发共享课程和个性化培养课程等举措,打造学区、集团特色课程,并通过教师走校、学生走校、微课在线学习、信息化同步教学等多种课程互动模式,促进课程资源的共享。每个学区、集团有2-3门高品质共享课程,学区、集团内课程开设年级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生有共享优质课程的学习经历。
(四)完善紧密型评价激励机制
1.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参照市级相关评估指标,制定、完善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评估考核指标,完善学区、集团考核评价机制。按规范程序引入第三方专业教育评估机构,开展学年绩效考核评估,整体评价区域学区、集团的办学情况,重点评估紧密型学区或集团的组织运作与治理、课程共建与共享、教师交流与发展、课堂教学与教研、设施管理与共享、办学特色与成效等方面,对评估认为创建有成效的,评定为区紧密型学区、集团,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和专项奖励,并从中遴选,向市教委申报上海市示范性学区或集团。
2.探索捆绑考核激励。赋予学区、集团相应的考核评价建议权,区教育部门对成员校校长及相关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前,充分听取学区、集团领衔校的意见。探索捆绑评价,把学区、集团内成员校的发展进步作为对领衔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参与学区、集团共建作为对其他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参与学区、集团建设且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成员校校长,在绩效部分进行奖励。办学绩效评估中增加对学校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工作的考核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
(五)探索紧密型学生共育模式
1.试点学生共育实验。鼓励有条件的学区、集团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探索开展部分特色项目学生联合培养实验。打造各学区、集团品牌课程、特色课程、贯通课程,通过教师走教、学生走校等模式,探索中高考改革背景下学生一体化自主培养路径。
2.探索招生录取方式。上海市示范性学区或集团可按照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的方向和要求,适度加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向学区、集团内不选择生源初中的倾斜力度,激发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服务学区、集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推进机制
(一)区域部署,自主申报
加强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学习市、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各学区、集团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目标,制定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方案,进行自主申报。
(二)阶段评估,以评促建
研制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评估指标,开展创建方案评估、中期评估、验收评估等工作,充分激发领衔校的引领作用和成员校的参与热情,不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和共建共享力度,提升学生、家长、社区的满意度。
相关评估结果作为学区、集团改进提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命名区级紧密型学区、集团和申报上海市示范性学区、集团的依据。
(三)质量并举,逐步推进
以“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为主要原则,加强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的过程管理,在关注“量”上达标的同时,更注重“质”的提升。总结第一轮创建工作的经验,梳理问题,完善举措,推进第二轮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打造一批办学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紧密型学区、集团。
(四)交流展示,正确导向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定期开展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交流展示活动,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对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创建市级示范性的学区、集团,每年至少在全区范围内有一次高质量的交流展示,3年内至少在全市范围内有一次高质量的交流展示,并取得较好的交流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教育、财政、人社、督导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重点解决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设立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障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过程中的教师流动、课程开发、教科研联动、场地资源共享、交流展示等方面的需要。
(三)完善制度建设
探索、完善编制核定、教师流动、职称评定、绩效分配等方面的倾斜政策,激发各校教职工参与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