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教育局制订的《金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第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金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特殊教育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公平、优质教育的重要基础,也是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使命和责任。为使特殊教育发展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建立有利于残疾儿童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为残疾学生提供多元优质的特殊教育服务,提升我区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特殊教育规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聚焦特殊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区特殊教育体系,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优质发展,不断提升金山特殊教育的品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坚持“让阳光温暖每一位孩子”的核心理念,以“使每位特殊儿童享有适宜、优质的教育服务”为目标,探索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到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高位,高中阶段入学率不低于75%。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和资源教室配备率均达到100%,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校(园)主要教学用房无障碍通道、厕所(厕位)等基础建设、设施设备拥有率达100%,实现特殊教育体系完整、课程教学特色多样、医教结合科学高效,综合评价有效探索,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支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区域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为每一个特殊儿童都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与舞台。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特教体系,促进各学段协调发展
1.加强学前特教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将发育迟缓儿童纳入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在学前特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软硬件配置。积极推进学前评估鉴定、综合干预和融合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2.优化义务教育办学结构。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的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读,应融尽融,送教上门学生人数控制在5%以内。根据金山区残疾学生分布情况,在亭林、朱泾地区中小学选择优质学校设立特教班,更好地满足残疾学生就近就便入学需求。
3.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继续办好中职特教班,优化特殊中职专业设置,提高各类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支持普通高中、普通中职学校接纳残疾学生就读,实施融合教育。完善普通中职校随班就读、普通中职校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等多种安置方式,建立健全高中阶段学生随班就读申请及服务机制。
(二)聚焦重点问题,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
1.健全学前特教管理。进一步完善学前特教管理制度,出台《学前特殊儿童管理服务手册》,明确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特教指导中心专人管理和服务职责。加强对招生入学、评估鉴定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规范学前特教班及特教服务点的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专业服务能级。
2.完善融合教育管理。压实普通学校、幼儿园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将融合教育纳入学校中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随班就读、特教班的日常管理,为学生提供分层支持服务,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开展融合教育实践创新区、实践创新校建设。
3.规范送教上门管理。完善《送教上门管理手册》,健全送教上门管理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服务形式和内容。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推动送教与送医相结合、上门送教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学校资源与社区力量相结合,提高送教上门工作水平。
4.加强特教中职管理。进一步理顺中职特教班的管理机制,合理设置适合区情实际和学生特长的专业。支持特教中职班建设残疾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利用普通职业教育和相关社会资源为残疾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服务。充分发挥区残联、人社、民政等部门作用,积极联动、多方合力,给予政策保障和社会资源的匹配,鼓励采用校企合作、家校联动、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创建“中职特教网络化管理模式”,促进残疾学生就业。
(三)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1.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开足开齐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特教学校依据《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稿)》,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从学生实际出发,制定并落实课程计划。积极推进数字化教育资源运用,加强课程与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提高随班就读课程的适宜性与有效性。将随班就读、特教班课程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依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课程,推进普通课程和特殊课程的有机结合。采取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辅具和助教等专业支持,积极创设适宜融合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重点探索自闭症儿童的适切学习策略。
3.规范送教上门课程与教学。明确送教上门课程实施要求,参照特殊学校、普通学校相关课程,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安排教育、康复、保健等内容,落实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的个性化送教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4.加大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推进力度。落实《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指南》,形成园本化的课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以普特融合为导向、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践,形成独具金山特色的学前特教课程,提高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建设。落实《上海市特殊中职学校(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资源协同实施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和生活能力培养。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特色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拓展课程信息化建设覆盖面。
6.建立健全融合教研机制。充分发挥区教研部门在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统筹协调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各学科教研力量,建立融合教研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聚焦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区域联动、普特融合的教研常态。强化特殊教育校本教研,依据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的针对性课堂教学。以课题或项目带动学科教研,加强对特殊教育评估工作的研究,持续推动各类特殊教育评价工具运用,促进评估和教育教学有机结合。
(四)深化医教结合,提升个性化服务能级
1.落实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夯实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教结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医教结合工作例会,进一步落实各项医教结合工作制度。深化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实施对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入学评估、教育康复保健服务、转衔安置等全过程管理。建立特殊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将医教结合服务落实到各学段、各种安置方式的残疾儿童,满足特殊儿童青少年的服务需要。
2.完善“一人一案”建设。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每一个残疾儿童青少年建立数字化“一人一案”,全程记录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状况。完善残疾儿童青少年个别化教育计划,将康复训练、保健服务方案纳入其中,促进教育、康复、保健深度融合。提升“一人一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估的作用,将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和调整“一人一案”的重要依据。
3.推进个别化保健服务。明确特殊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学生的个别化需求提供保健服务。加强对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饮食与运动、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的管理,提升保健服务质量。
(五)健全支持网络,增强专业服务能力
1.强化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功能。持续提升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培训、研究与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指导力度,通过多方参与、协同合作、创新实践,提高巡回指导质量。
2.提高信息平台效能。运用好市残疾学生信息平台,助力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提升特殊教育管理水平。升级“金山区特殊教育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档案、学校教研活动记录、随班生教育随笔记录等应用功能,更详实地记录学生的教育和成长情况。
(六)配齐配足师资,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落实师资配备。严格按照本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各类特教教师。加强特教学校校医和专职康复教师队伍建设,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至少1名专职特教教师,随班就读学生5名以上的学校,适当增加专职特教教师配备人数。学前特教班每班配备2名特教专任教师和2名保育员,普通中小学和中职校特教班每班配备至少2名特教专任教师,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学科教师和保育员。特教指导中心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充分盘活各校(园)教师资源,并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专业化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为特殊儿童提供差异化的教育指导、康复训练、成长评估、照料看护等服务。
2.强化专业培训。加大融合教育通识培训力度,将特殊教育内容纳入区级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并计入学分,对普通学校的校园长、教师施行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全体教师融合教育素养水平。通过分级分类专题培训和区名师工程加快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新课标落地落实,重点提升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和特教班教师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
3.提高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各类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重点保障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专职特教教师待遇的落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绩效工资分配向从事特殊儿童教育的教师适当倾斜。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中单列或向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倾斜。关爱特殊教育教师,积极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环境。成立区教育奖励基金会专项,定期表彰嘉奖特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七)保障经费投入,优化办学条件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各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支持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和教育综合改革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向特殊教育领域适当倾斜。继续对残疾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落实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日常工作经费,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基本标准,保障每生每年不低于一万元。全面落实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
2.加强资源教室建设。规范配置资源教室,优化资源教室空间布局,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课程设置等情况,科学配备教具、学具、辅具和信息技术等资源,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支持与服务。特教指导中心向普通学校提供教学辅具、教具及评估工具租借服务,并指导使用。充分发挥资源教室作用,提高管理与运用成效。
3.加快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上海市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学龄特点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重点推进无障碍厕所(厕位)改造,无障碍电梯加装及建设,设计规划时引入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组,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积极创设无障碍信息沟通环境和人文关怀环境,为残疾学生无障碍地参与学校生活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4.推进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各类特殊教育与新技术结合的应用场景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教师和学生的数字素养。积极做好国家级特教资源的应用与推广,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府管理主体责任
区政府将特教的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根据区情对全区特教事业发展作整体部署,切实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各方力量加以实施。
(二)完善分工合作管理体系
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团体既要各司其职,落实工作,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研究与制定相应政策,切实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尤其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经费、师资等困难与问题,使新时代特殊教育事业取得新发展。
1.区教育局统筹制定本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对各级各类承担特殊教育工作机构的管理和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开展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研究,确保特殊教育质量。
2.区委编办按照市编办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校特教专职教师、特教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各类特教教师、保育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为特教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3.区发改委将特殊教育事业纳入本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建设。
4.区民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学生帮困助学保障工作。
5.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合特殊教育发展需求的经费投入政策,为本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6.区人社局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逐步提高有资质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提高我区特教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7.区卫健委负责对残疾儿童的检测与筛查,建立残疾儿童资料库,组织力量为特教机构提供医疗、康复、保健资源和服务,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提供金山优生优育状况和残疾儿童基本信息资料和数据。
8.区残联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康复、职业技术教育和残疾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工作,协助区卫健委做好残疾儿童资料库的建设工作。
(三)健全特教工作机制
完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统筹安排全区特殊教育工作,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核
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政范围,将特殊教育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对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办学水平综合督导,定期对特教工作开展专项督导,促进特教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顺利达成。
(五)营造关爱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弘扬特殊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和残疾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残疾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金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