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办法

字号: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此“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基本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查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按照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思维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要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负面清单

  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工作要求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流程。学校要落实“凡进必审”“凡荐必审”要求。进校园课外读物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2.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渠道。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组室负责人认可并审核,报学校备案。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3.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按照沪教委财(2013)65号文件精神,本市中小学教育报刊订购不再纳入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家长或学生自主征订,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订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4.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自查清理机制和应急机制。定期对进校园图书进行清理,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5.提升图书馆服务能力。发挥学校图书馆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学校图书馆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等多方推荐,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阅读需求。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管理部门、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应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写进校纪校规,严格执行。

  2.纳入教育督导,严格问责制度。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监督不力、校园推荐课外读物存在质量问题、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整改。

  3.加强协同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功能,协同各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学前、中职校参照执行。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5年1月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