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场监管局制订的《长宁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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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制订的《长宁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已经2020年11月9日区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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