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区幼儿园、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指标参考标准》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属集团公司:
为促进本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持续提升,保障教育教学资源环境有效配置,结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奉贤区幼儿园、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指标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在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在项目单位设计、施工建设时,本参考标准作为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工程综合造价指标包含项目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预备费以及土地等有关费用。该指标均未包含游泳池、VRV空调等费用,如设置游泳池综合造价指标可考虑上浮100元/平方米、设置VRV空调综合造价指标可上浮400元/平方米。
本标准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附件:奉贤区幼儿园、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指标参考标准。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奉贤区幼儿园、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指标参考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 项目类型 | 工程状况 | 综合造价指标 |
1 | 幼儿园 | 多层、无地下 | 7160 |
2 | 多层、地下一层 | 7620 | |
3 | 小学 | 多层、无地下 | 7060 |
4 | 多层、地下一层 | 7560 | |
5 | 初中 | 多层、无地下 | 7000 |
6 | 多层、地下一层 | 7500 | |
7 | 高中 | 多层、无地下 | 7080 |
8 | 多层、地下一层 | 7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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