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书院镇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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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书院镇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

  为进一步加强书院镇燃气安全使用和管理,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区燃联办《关于进一步健全街镇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通知》(浦燃联办〔2023〕1号)精神,决定建立书院镇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如下:

  总 召 集 人:朱 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召集人:陈欢欢 副镇长

  副  总  召  集 人:季 涛 副镇长

  成     员:丁宇星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

          赖春华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建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 伟 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黄赤橙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顾 吉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 丽 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一级主任科员

          王 芳 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沈桢贞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郭琥虹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斌   书院派出所所长

          徐 峰 书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佳伟 临港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联席会议职责:召开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专题研究,通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落实管理职责,研究解决管理过程难点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丁宇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赖春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承办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建立成员单位联系网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指导开展日常燃气管理;汇集各单位燃气检查执法情况,推广经验做法,整理工作难点。

  今后,联席会议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作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加强对燃气管道施工及建筑工地燃气安全的监管、居民小区(含老旧小区)、车站等燃气安全监管。

  2、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农贸市场、酒店、民宿、红白事点等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3、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督促医院、学校、培训和养老院等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4、平安建设办公室。根据平安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燃气安全工作。负责对农村出租房租赁资格的审查。

  5、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依托镇综合管理体系,以工单形式建立对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跟踪管理,形成闭环。

  6、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督促农业合作社、农业大棚等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7、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督促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运用新媒体等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8、综合行政执法队。依职权开展燃气执法行动,加强对液化气餐饮用户燃气安全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出,对占压天然气管道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9、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依职权开展燃气执法行动。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做好报警器的安装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燃气使用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加强燃气使用企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租赁户燃气开户安全条件的监督指导,配合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10、书院派出所。依职权开展燃气执法行动。督促燃气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等行为或窝点进行查处;对“三合一”场所和“居瓶同间”场所开展执法整治;对燃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书院市场监督管理所。依职权开展燃气执法行动。负责对液化气站特种设备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用气餐饮场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单位及产品质量进行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不合规燃具及配件流入市场。

  12、临港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法规对燃气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对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农民自建房等用户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13、各村(居)委会。承担属地燃气安全管理职责。村居应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构架,掌握辖区内燃气用户底数,按照《书院镇农民自建房申请液化气开户实施细则》《书院镇农村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落实燃气开户审核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及上报,配合做好相关的查处工作。

  二、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

  (二)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燃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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