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健康委制订的《宝山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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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卫生健康委制订的《宝山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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