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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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建立健全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预案。

  2.《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本预案制定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3.《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对《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由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事故,依照其规定执行。对《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由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事故,依照其规定执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市或者本区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

  对未达到Ⅳ级且致病原因基本明确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无需启动此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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