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杨浦区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政策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杨浦区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政策实施办法

为加快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切实降低新就业青年安居成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支持对象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截止申请当年1月1日);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沪无自有住房;

3.自2026年1月1日以后在杨浦新就业缴保(缴保企业注册地在杨浦),且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

4.取得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三年(截至申请当日);

5.未享受过我市及各区租房补贴政策。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房源以备案价5000元以下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申请房源。在房源紧缺难以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核同意后,可给予货币补贴,享受货币补贴的人数不超过我区实物配租总人数的10%。

1.实物配租(不超过2年)。按实际入住月份计算,第一年补贴标准如下:外环线内(S20高速以内)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40%,每套房源补贴最高2500元/月;外郊环间(S20高速与G1503高速间)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50%,每套房源补贴最高2000元/月;郊环线外(G1503高速以外)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60%,每套房源补贴最高1500元/月。以上补贴额度第二年退坡50%。政策期满后或未满2年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不再享受实物配租补贴,可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续租。

2.货币补贴(不超过2年)。按实际租房月份计算,第一年按备案价5折进行补贴,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第二年退坡50%。2年政策期满后或未满2年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不再享受货币补贴。

三、申请渠道及流程

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资格申请,以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办理为辅。

线上办理:入口为随申办“我要租房-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服务申请-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资格审核”,申请人进入服务事项后,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通过资格审核,即可在线申请房源。

线下办理:线下受理全面接入各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事项,采用“全市通办”模式。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附则

1.政策实施期间,如可同时享受本区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本政策有效期两年,实施中如遇国家、上海市、本区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适时优化动态调整。

3.本政策配套工作流程由房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另行细化制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