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松江区关于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松江区关于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第1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11月7日
松江区关于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催化作用,着力构筑产融结合新高地,助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和松江新城建设,实现松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并融入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发展大局,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高质量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1.支持金融业发展。加大对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人等金融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展。(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数据局、区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
2.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做优,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新募集资金形成固定资产的(不含购买房产),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奖励。(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3.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为完善产业布局进行的境内外并购活动,对并购方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发生的中介费用予以一定补贴,对并购贷款和并购保险按规定予以贴息贴费支持,对并购基金按实际出资额给予支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协调合作银行设立“松江区产融结合新高地建设专项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按规定对企业流动贷款予以利息补贴。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对企业通过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信贷支持,按规定予以担保费补贴。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网络基础设施(新网络)、算力基础设施(新算力)、数据基础设施(新数据)、创新基础设施(新设施)、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等项目,按规定予以利息补贴。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对技改立项项目,按规定对其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利息补贴。(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5.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以“拨投结合”模式,支持具有产业应用前景的底层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若干有引领性、竞争力的创新项目。(责任部门: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原《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松江金融集聚区建设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松发改字〔2021〕283号)和《松江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松发改字〔2024〕345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