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支持等政策的通知》(沪房更新〔2024〕30号)工作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进一步优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主体工程和楼道整治工程政府补贴相关政策,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优化
在《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政府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20〕28号)、《关于优化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支持等政策的通知》(沪房更新〔2024〕30号)、《浦东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线搬迁和楼道整治经费管理操作细则》(浦建委物管〔2021〕96号)规定的资金补贴要求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结算方法:
加装电梯主体工程政府补贴资金统一调整为28万元/台定额补贴;
加装电梯楼道整治工程政府补贴按照房屋类型进行定额补贴:一梯二户定额补贴4万元、一梯三户定额补贴4.5万元、一梯四户及以上定额补贴5万元。
二、补贴拨付要求
各街镇要进一步落实《关于浦东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资金预拨的通知》(浦建委物管〔2022〕47号)要求,实行“预先拨付、竣工清算”制度,原则上加装电梯竣工后,主体工程和楼道整治工程补贴预拨不超过各自补贴总额的80%,审计后及时清算。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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