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
为切实消除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隐患、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运行和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优化调整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浦东新区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补贴范围调整为: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投入使用,并且经过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电梯风险评估结论为更新、改造的电梯项目。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业主出资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财力补贴按照实施类别、电梯楼层、最高限价三个方面进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电梯更新项目:12层及以下的老旧住宅电梯每台补贴10万元,超过12层的,每增加一层增加补贴40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电梯改造项目:12层及以下的老旧住宅电梯每台补贴5万元,超过12 层的,每增加一层增加补贴2000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街镇补贴比例:街道内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补贴资金由区财力全额出资;镇范围内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补贴资金区财力出资70%,镇财力出资30%。
三、补贴流程
老旧住宅电梯补贴工作流程包括:(一)申请计划;(二)编制方案及专家评审;(三)业主表决;(四)项目报备;(五)工程实施;(六)监督检验;(七)变更登记和后续管理;(八)资金补贴。(具体详见附件1)。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业主出资。业主作为老旧住宅电梯的所有人,按照“谁的电梯谁负责、谁使用管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强化业主出资义务,积极落实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的资金筹集,有条件的镇可以加大镇财力补贴比例。各街镇负责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的具体工作。
(二)坚持安全评估。区市场监管局将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纳入新区政府实事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各街镇应在上一年度完成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更新改造具体方案计划。针对开展评估后的老旧电梯,在出具评估结论后18个月,仍未完成更新、改造的,可不予补贴。
(三)完善长效管理。各街镇积极加强保障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乘用知识社会宣传,增强居民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积极鼓励住宅小区应用物联网技术对电梯运行开展远程监测,提高维护保养的适时性和针对性;鼓励住宅小区对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提高电梯安全风险救助能力。
五、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建交委会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流程图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