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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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助力区域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而开发建设的新型能源项目(临港新片区及临港新片区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1. 新型光伏组件利用项目:采用建材光伏、钙钛矿单结、钙钛矿-晶硅叠层等新型光伏组件的光伏项目;

  2. 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通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的制氢项目;

  3. 氢能发电利用项目:以燃料电池、氢气内燃机、氢气燃气轮机等氢能发电利用项目;

  4.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进技术且具有一定产业带动性的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

  5. 以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为主体,利用数字技术的区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慧能源项目;

  6. 符合上海市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技术导则要求的“光储直柔”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2. 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除外)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主体;

  3. 申报单位应遵守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导向,完成节能主管部门要求的节能工作任务;

  4. 申请项目必须已建成,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完备。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撤回。

  需提供申报材料如下:

  1. 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报表;

  2. 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报报告;

  3. 企业营业执照;

  4. 申报单位承诺函;

  5. 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单(如有);智慧能源项目、“光储直柔”项目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项目认定或评估报告;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补贴标准

  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11月7日前,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yd.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评审、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浦东新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请表

  2. 浦东新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

  3. 浦东新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大纲

  联系人:吴华东、王宏琳

  联系电话:28282582、1832163202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浦东新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填写工商登记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填写详细地址)

专项资金申请银行账户

(盖财务三联章)

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

 

申请项目类型1

□新型光伏组件利用项目

□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

□氢能发电利用项目

□新型储能项目

□智慧能源项目

□“光储直柔”项目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建设周期

202 年 月—202 年 月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智慧能源项目、“光储直柔”项目按照分项具体填写;新型光伏组件利用项目、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氢能发电利用项目、新型储能项目按照实际建成规模填写)

项目年产出量

发电量:       千瓦时;制氢量:       吨:

放电量(新型储能):        千瓦时

专项资金申请明细

项目总投资

元(保留两位小数)

申请资金总额

元(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承诺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2

浦东新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          ,立项文件号      ,项目已于20      日全容量建成投运。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项目类型如实填写):

  现拟申请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对本次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项目已按照立项文件要求全容量建成完工,项目正常运行。

  2. 该项目未享受过本区内其他财政资金扶持,且今后将仅申请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一项区级财政资金扶持。

  3. 本次资金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如发现虚假材料,愿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浦东新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报告大纲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建成时间

  2. 项目规模及成效

  3.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名称、性质、技术领域、资质等)

  4. 项目概述(技术类型、创新点、示范意义)

  5. 前期开展工作(简要介绍项目立项、限制性因素排查、电网接入方案、前期手续、负荷落实情况,现有负荷与当地电网企业沟通情况(智慧能源项目))

  二、项目技术方案

  1. 技术路线(建设方案、核心技术、设备选型、智能化调控运行系统技术方案(智慧能源项目)、创新性说明)

  2. 技术指标(效率(如设备效率、系统效率、新能源利用率、绿电占比等)、减排量、经济性等量化数据)

  其中,光储直柔项目还需对照《上海市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技术导则》进行自评

  三、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分项投资组成

  四、项目建设成效

  经济效益(成本节约、投资回报率)、社会效益(减排量、就业带动、产业集聚效应)、环境效益(可再生能源占比、碳减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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