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养老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闵科委规发〔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
《闵行区关于促进养老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操作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行区民政局
闵行区财政局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闵行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闵行区关于促进养老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推进落实《上海市推进养老科技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依托“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加快建设上海市养老科技产业园,着力培育银发经济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以科技赋能养老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养老科技企业集聚
1.支持重大平台引进
对养老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新引入的高质量孵化、研发测试、公共展示等重大平台,经区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及相关街镇园区)
2.支持重点企业落地
鼓励养老科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按研发投入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及相关街镇园区)
3.支持大赛项目落地
鼓励各类企业参加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的产品和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对参加养老科技大赛参赛获奖并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二、支持养老科技企业创新
4.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科研力量,面向养老科技骨干企业,以“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遴选和资助一批创新项目。(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
5.鼓励重大科技研究
对获得国家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立项资助的科技项目和平台,按照上级资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助。(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
6.支持研发产品测试
支持养老科技企业使用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测试和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根据市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创新券资助额度,给予50%的匹配资金支持。(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
三、支持养老科技产品应用
7.支持创新产品应用
鼓励企业申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推广目录》,对新入选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宣传推广。对经市相关部门择优资助的“银发科技产品”,按照市级资助资金的50%匹配。(推进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
8.鼓励专业机构养老能力提升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端康复康养中心、康复医院、护理院、智慧康养大模型等基础设施,支持已有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改建、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打造专业化医养结合机构。对符合闵行养老产业发展的项目,经认定,给予资金支持。按规定将优质养老科技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支持医疗康复护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购买和应用养老科技产品。支持在养老机构、医疗康复护理机构等场所打造实体应用场景,开展产品展示、试用、测试等活动,对于认定符合实体应用场景的,按规模和效果给予每个场景资金支持。(推进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9.鼓励制定相关标准
对养老科技企业或机构参与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的养老服务、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发布后被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按项目分类给予支持。(推进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10.支持创新产品出海
支持养老科技产品参加境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知名度的展会展览,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对经认定的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保费给予50%的资金支持。(推进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四、附则
1.本政策措施适用于依法成立且符合闵行区发展规划的养老科技相关的企业和机构。
2.本政策自2025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
闵行区关于促进养老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操作细则(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关于促进养老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支持重大平台引进
1.申请条件
经闵行区政府“一事一议”,批准建设和布局的养老科技重大产业项目和高质量孵化、研发测试、公共展示等重大平台。
2.扶持标准
对科技产业项目和高质量孵化、研发测试、公共展示等重大平台落地的,经认定后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支持重点企业入驻
1.申请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科技及其相关上下游企业和机构。
2.扶持标准
(1)第一年按研发投入的50%给予资金支持。
(2)第二年按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
(3)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150万元。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研发投入审计报告;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支持大赛项目落地
1.申请条件
参加上海养老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含2024年度)并符合条件的企业。
2.扶持标准
单个企业按照金奖(一等)、银奖(二等)、铜奖(三等)分别给予20、15、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上海养老科技大赛获奖证明;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1.申请条件
(1)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合作开展养老科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
(2)申请项目技术水平先进,符合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实现国产化的重大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者属于世界前沿性、颠覆性的技术研究,预期可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
2.扶持标准
经认定,对组织实施闵行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技术需求单位,按照研发投入给予相应资助。
3.申报材料
具体操作参照《闵行区以“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为引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高水平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
五、鼓励重大科技研究
1.申请条件
申报的项目获得国家级、上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资助的企业。
2.扶持标准
(1)申报的项目得到上海市级及以上养老科技专项立项的(含2024年度),按上级财政资金给予50%的匹配资助;
(2)对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资助要求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市级以及以上养老科技专项立项文件复印件;
(3)上级相关到位资金凭证;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支持研发产品测试
1.申请条件
养老科技企业使用市级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测试和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并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券资助的。
2.扶持标准
按获得市科技创新券实际兑现金额,给予50%的匹配资金资助。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养老科技企业与科技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上海市科技中介服务创新券及付费凭证复印件;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审核时限:受理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支持创新产品应用
1.申请条件
取得经市相关部门评定并择优资助的“银发科技产品”的企业。
2.扶持标准
(1)按照市级资助资金的50%匹配;
(2)同一产品或服务同时新入选以上两个目录的不重复享受扶持。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银发科技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3) 市相关部门资助的金额凭证;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审核时限: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鼓励机构养老能力提升
(一)建设专业化、智慧化医养结合功能机构
1.申请条件
新建成并已取得运营资质的高端康复康养中心、康复医院、护理院、智慧康养大模型等养老服务的运营主体;改建、扩建提升专业化医养结合功能的已有养老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
2.扶持标准
对新建、改造过程推广使用中的相关养老科技创新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智能化产品,打造专业化医养结合功能,经认定给予10%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养老、医疗机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
(3)养老科技创新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智能化产品等费用清单;
(4)专项经费审计报告;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
(3)审核时限:由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审核后报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二)打造实体应用场景
1.申请条件
对养老科技企业开发产品展示、试用、测试等活动提供应用场景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2.扶持标准
打造医疗机构实体应用场景,重点聚焦康复类设施设备。根据相关投入和试用效果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最高给予60万资金支持,对其他医疗机构最高给予30万资金支持。
打造社区实体应用场景,对于实际服务人数达2000人次以上,持续跟踪不低于20%,给予6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环境布设、物联网和设备配置等硬件设施设备金额不得低于总补贴金额60%;对于实际服务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持续跟踪不低于15%,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环境布设、物联网和硬件配置等硬件设施设备金额不得低于总补贴金额60%。
打造养老机构内实体应用场景,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已经享受过市级智慧养老院建设相关补贴的养老机构不再享受上述补贴。
3.申报材料
(1)《闵行区养老科技政策申请表》;
(2)养老科技企业与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签署的场景应用协议等材料;
(3)审计报告;
(4)服务台账。
4.受理及审核
(1)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2)受理部门: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
(3)审核时限:由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分别审核后报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自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九、鼓励制定相关标准
1.申请条件
养老科技企业或机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的养老服务、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2.扶持标准
(1)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
(2)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3)对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助;
(4)对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单位,标准发布后且被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的,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助。
3.申报材料
具体参照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闵行区关于推动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
十、支持创新产品出海
1.申请条件
企业的养老科技产品参加境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知名度的展会展览。
2.扶持标准
(1)支持企业的养老科技产品参加境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知名度的展会展览,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2)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保费给予50%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具体参照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执行。
十一、附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依法成立且符合闵行区发展规划的养老科技相关的企业和机构。
(二)适用原则
政策资金由区镇按照8:2共同承担。新引入企业指从2024年5月1日起引入的企业。
(三)解释权
本细则由区科委会同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