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虹口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虹残联规〔2022〕1号
各街道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
为完善本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特殊困难残疾人帮扶政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收支实际状况,推动本区残疾夫人事业发展,量入为出、兼顾公平,确保财力支撑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
(二)残疾人普惠与特惠政策相结合的原则。
针对本区残疾人人数较多、需求不同等实际情况,采取普及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帮扶措施,帮助残疾人不断提高和改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
在严格贯彻落实本市有关残疾人帮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对本区残疾人在助困、助学、助医等方面给予重点帮肤。
(一)"一户多残"家庭由区残联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一户两残"家庭50元/月/户,"一户三残"家庭100元/月户,"一户四残"家庭200元/月/户。
(二)凡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在民政致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区残联再补贴100元/人/月。
(三)2019年7月1日之后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人大学生,由区残联发给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为:本科生12000元元,大专生8000元。
(四)持有我区户籍的疑似残疾儿童("阳光宝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医疗救助。
(五)对市、区残联现行政策仍不能覆盖的残疾人家庭发生的特殊困难,采取个案帮扶。
三、资金安排
上述帮扶措施所需资金由区残联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从D区财政管理的残保金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一口上下"运作机制。
本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由区残联牵头管理,各街道残联一口受理。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买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属地化管理机制。
各街道在受理申请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区残联制定的工作程序上报审批。遇有重大事项或大额帮因资金支出,应报请区残联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信息化管理机制。
区残联要牵头建立本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受助对象档案、台账制度,主动接受区财政、审计等错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实施方案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方案执行期间,若与国家和本市新出台法规政策规定有不尽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本市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虹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