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鼓励企业设立总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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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崇明区鼓励企业设立总部的实施办法》(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鼓励企业设立总部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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