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关于支持上海奉贤海归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已先后经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第16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确保政策取得理想成效。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支持上海奉贤海归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工作局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关于支持上海奉贤海归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上海奉贤海归小镇(以下简称“海归小镇”)建设,集聚生物科技海归人才,构建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归人才集聚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新高地,制定本专属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海归小镇核心区(数字江海)范围内,海归人才围绕特色产业方向设立的创新创业企业或功能平台(海归小镇建设以来在海归小镇新注册且办公的实体型企业)。其中,海归人才是指外籍(含华侨)、港澳台和留学归国人才。特色产业聚焦生物科技、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
二、支持内容
在市、区现行政策基础上,制定以下政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1、支持企业开办。对海归小镇企业租赁物业给予一定比例扶持,最多扶持3年,扶持总额最高500万元(第一笔资金按扶持总额的20%,在企业进驻办公后拨付)。对购置物业的,最高按购置费用的5%予以扶持,扶持总额最高1000万元(第一笔资金按扶持总额的20%,在企业完成购置后拨付)。
2、鼓励研发创新。对海归小镇的科技型企业,最高按照企业实际研发费用投入的50%予以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孵化器、功能平台项目(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建设运营,按建设费用的50%给予扶持,扶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孵化器、功能平台对外提供的有效服务量,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运营费用扶持,最多扶持3年。
3、支持人才创业。对海归小镇的创业项目,创始人或核心高管新获批为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可在现有开办费和研发经费扶持政策基础上,再分别对企业给予200万元支持额度。对在各类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且在奉贤海归小镇落地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4、加快人才集聚。鼓励海归人才申报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成功入选的,人才本人最高可享受300万元奖励。海归小镇内重点用人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海归人才申领“贤庐优享卡”,持卡人首次在奉贤购房且购买合作楼盘的,最高可享受100万元优惠。海归小镇内用人单位新招录的海归人才,最高可享受人才公寓免租6个月。符合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条件的,每月最高可享受3000元补贴。鼓励海归小镇内用人单位招录人才,每招录1名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给予用人单位2万元奖励。若招录对象为全球排名前50名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则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额外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若招录对象为在奉高校毕业生,则按照最高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5、强化金融支撑。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企业,整合区产教融合投资引导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以及临港策源基金等区国资国企参股基金,优先给予参股投资支持。推动拨投贷联动专项支持,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在海归小镇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按照其对海归小镇企业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海归人才创办的企业,获得纯信用贷款的,按照贷款当年1月央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最高连续补贴3年。
6、支持企业壮大。对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项目,最高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5000万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企业首次达到纳规标准的,奖励20万元;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的,经认定后,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再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三、附则
1、本政策由区发展改革委、区人才工作局、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投促办负责解释。
2、本政策具体按实施细则执行,实施细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后视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