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3-04-12 静卫健发〔2023〕8号
各部门、街道、镇:
根据国家和市医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学习借鉴福建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本区医改工作,现将《静安区关于推广福建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静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