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暨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30日
上海市建设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暨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打造“千帆竞渡,江河上海”的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三级及以上航道达标里程达到280公里,建成一批集约化内河公用港区;上海港集装箱河海直达通道扩容升级,集装箱国内段水路集疏运比例达到35%;内河航运绿色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江海河一体化的联运网络,水路旅游客运实现规模化发展。
二、加强内河水运体系联通
(一)打造高效畅通集装箱运输通道。规划构建由苏申外港线、杭申线、杭平申线等省际航道—黄浦江—大芦线—洋山的集装箱河海直达运输通道。加快实施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推进苏申外港线能力提升、大治河西枢纽改建,有序构建长三角内河至洋山深水港区的高效直达通道体系,提升上海港内河集装箱通道服务能级。(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上海海事局)
(二)提升区域航道互联互通水平。推动长三角航道网跨省航道规划与建设协同,打通省际堵点卡点,会同相邻省市提升杭平申线、长湖申线航道能力。加强我市航道网络建设,优化高等级航道网络结构,推进苏申内港线(省界—蕰东枢纽)、油墩港、罗蕰河等航道(河道)建设,开展大浦线航道前期研究。完善我市通江达海口门规划布局,加强内河与沿江沿海港口的高效联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上海海事局)
(三)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干线通道向产业园区延伸联通,提升内河航运对沿江、沿河主要产业集聚区和重点城镇的服务能级和水平。加强区域航道网络的干支衔接,统筹利用航道建设和维护资金,按需推动“通港达园”短支航道的建设和维护,畅通主要产业园区“最后一公里”水上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相关区政府)
三、推进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
(四)巩固提升港口枢纽功能。围绕小洋山、长江口等重点区域,增强港口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建成罗泾港区集装箱改造二期工程。推动港口联运高质量发展,提升海铁联运服务质效,建成沪通铁路二期配套新建外高桥港区支线工程,提高港口集疏运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五)加快内河公用港区建设。落实《上海市内河港区布局规划(2025—2035年)》,加快相关公用港区详细层次规划编制,打造白鹤、外高桥等一批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的示范港区,结合航道整治工程推进沿线港区规划实施,推动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完善我市港口岸线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优化岸线审批流程,提升港口岸线利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各相关区政府)
(六)提升专用码头使用效能。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地区发展需求,推进既有内河码头的调整和改造。对符合区域发展需要的老码头实施升级改造,提升效能并兼顾公共装卸、堆存等服务。结合沿江、沿河等临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配套码头的规划建设和功能提升,鼓励港区与物流园区等一体化开发,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对城市建设运行的服务保障功能,保障建材、粮食、能源等重要物资供给,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出运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各相关区政府)
四、提升内河航运组织效率
(七)推动水路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上海港水水中转、江(河)海直达等业务,提升上海港国内段水路集疏运比例。依托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建设,拓展长三角地区内陆集装箱码头(ICT)业务规模,形成江海河一体化的联运网络。落实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推动内河船舶标准化、系列化发展,扩大江(河)海直达船队运营规模。(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
(八)建设航运统一开放市场。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我市内河航运骨干企业,支持内河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增强运营企业的多式联运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全程物流,推动联运“一单到底”。加强市场准入和监管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规范企业收费等市场行为,防止滥用市场垄断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五、提升内河航运服务品质
(九)提升货运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上海港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航线运行质量,推动航运企业实现主要航线集装箱运输单证电子化。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沿线船闸统一调度和服务,实现长三角区域“一次申报,全域畅行”。增加和优化水上服务区布局,为船舶、船员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深化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推动区域协调和跨省协作。规范船舶交易,积极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现代服务业。(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水务局、上海海事局、各相关区政府、上海航运交易所)
(十)深入推进交旅融合发展。以“一江一河”为重点,打造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加强游船、码头、景点、商业等船岸联动,实现客流量规模化发展。促进游艇消费,在淀山湖、滴水湖、郊野公园、水乡古镇等条件成熟的开放水域推进游船、游艇业发展,并为水上休闲运动提供便利。发展长三角区域水上游,推动长江游轮和省际客船发展,形成城市景观游、自然景观游、特色文化游等多样化的水路旅游客运业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各相关区政府)
六、加快绿色智慧转型发展
(十一)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持续扩大电池动力技术在中小型船舶、中短距离运输等场景的应用规模,建设和完善充换电设施。积极探索甲醇动力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在内河航运的试点应用,逐步形成岸基、水上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燃料加注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事局、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各相关区政府、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
(十二)建设绿色航道和绿色港口。组织开展“美丽航道”建设,培育形成黄浦江“美丽航道”,在苏州河等条件成熟水域实施更加严格的船舶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港区新增和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产品。持续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试点推进近零碳水上服务区、船闸和码头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推进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智慧航道建设,建成航道感知系统、航道通信系统、电子航道图系统等统一的数字底座。电子航道图融入长江水系电子航道“一张图”,所有通航船闸实现一次申报、联合调度,实现航道数字建造、数字养护、数字调度,以及船岸信息协同等普遍性应用。推进港口码头的自动化改造,推动在适宜航段开展具备自主航行功能的智能船舶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水务局、上海海事局、各相关区政府)
七、持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十四)夯实内河航运治理基础。完善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等制度规范,优化内河航运营商环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行港口航运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试点实施港口航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扩大全程网办、免申即享、电子证照等便民举措的应用范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促进行业共治共享。(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司法局)
(十五)构建高水平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平安港口建设,落实好港口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和港口企业危险货物储罐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平安航道建设,加强桥区等重点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开展通航建筑物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深化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智能监控系统在内河客船、危险品船舶的应用,加强内河水运应急能力建设,深化跨区域、跨水域的联合执法和应急处置联动。(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应急局、上海海事局、各相关区政府)
(十六)加强内河航运发展保障。推动交通、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国资、经济信息化、绿化市容、水务、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管理协同,形成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落实国家“两重”“两新”等政策,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促进内河航运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工作督导和协调,适时开展效果评估和经验总结,为上海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机制保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