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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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质量先进、树立质量标杆,我区将开展第九届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具体根据《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金府规发〔2023〕1号)进行,获奖组织和个人将由区政府表彰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区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的组织;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本区工作不少于3年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详见《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填写《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推荐单位公章;

2.组织概述。按照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按照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尽量使用数据、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5万字;

4.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包括质量管理模式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实践情况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推广价值等,字数不超过5千字。

5.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证实的内容都应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申报组织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个人应如实填写《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推荐单位公章;

2.个人概述。根据DB31/T 598《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报批稿)附录D的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DB31/T 598《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报批稿)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3万字;

4.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总结。包括质量管理成果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实践情况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推广价值等,字数不超过5千字。

5.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证实的内容都应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申报个人从事重要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的复印件。

(三)材料申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等)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和含盖章扫描件的PDF版本,使用光盘或U盘等储存介质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相关

本通知涉及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要求请登录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shan.gov.cn)下载。申报组织或个人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也可经各街镇(园区)、各委办局盖章推荐后报送,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审定办。

(二)区审定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露、余芳;电话:57922759;

地址: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东1107室

金山区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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