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高标准推进金山区卫生健康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综合治理水平,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3号)以及《金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金府办发〔2023〕19号)要求,制定《金山区“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2日
金山区“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工作方案
为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高标准推进金山区卫生健康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综合治理水平,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3号)以及《金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金府办发〔2023〕1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提升医院废弃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实现医院废弃物产生量小、资源化利用充分、无害化处置,数字化、科技化全面赋能医院废弃物管理处置,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调、高效安全的医院废弃物治理体系。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院区已正常执业满三年且住院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近三年未因医疗废物管理、污水处理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无卫生健康、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且无其他重大问题的医院,可以申报区级“无废医院”和市级示范“无废医院”。
三、实施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3月)。区卫健委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部署本系统相关工作。符合条件的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申报,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加快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2028年12月)。计划首年创建3至5家区级“无废医院”,至少推荐1家参评市级示范“无废医院”。之后每年创建5至8家区级“无废医院”,至少推荐2家参评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至2028年底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完成创建工作。
四、建设评估程序
(一)“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各申报单位依据“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附件1)开展自评,并于每年2月1日-2月15日向区卫健委提交“无废细胞”建设申请表(附件2)、“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自评报告(包含自评打分表和评估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等。
区卫健委成立区级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于每年3月31日前组织完成辖区“无废医院”评审,报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示和认定,由区生态环保办发文对区级“无废细胞”建设成功单位命名。“无废医院”认定有效期为3年。
(二)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区卫健委每年向市卫健委推荐至少1家“无废医院”参评市级示范“无废医院”。市卫健委依托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专家库抽取专家,重点评价“无废医院”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的亮点工作和提升举措,并在每年4月20日前通过擂台评选、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评选。评选结果经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示并发布。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由市级部门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无废医院”评审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无废医院”的评估和市级示范“无废医院”的推荐工作。各创建单位要积极落实“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医废、污水、控烟等重点领域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创建单位要加强“无废文化”宣传,要以“无废医院”建设为契机,提升医疗废物综合治理水平,引导公众了解和践行“无废城市”工作理念,全面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着力营造主动参与、积极践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无废医院”应每年对照最新版评估细则开展自查,并将关键指标、重点项目、亮点工作进展报送区卫健委。“无废医院”如因医疗废物管理、污水处理等方面被处罚或发生其他重大问题的,区卫健委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撤销建议。“无废医院”有效期满后,区卫健委根据最新版评估细则,按照评估程序组织开展复评估,并作出延续、撤销等建议。
附件:
1.“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2.“无废细胞”建设申请表
3.“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单位承诺书
附件1
“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2023 版)
|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评估方式 |
自查得分 |
评估得分 |
| 1 |
基本 要求 |
合规性 |
医院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文件。近三年内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
符合要求 组织评估 |
是(否) |
|
| 2 |
基础条件 (15分) |
医院环境 (5分) |
医院环境(5分):医院环境整洁、温馨和舒适的,得1分;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的,得1分;院内美化、硬化、绿化达到标准要求,得1分;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的,得1分;公共区域厕所有专人定时保洁,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 3 |
污染物排放 (10分) |
雨污分流和污水合规排放(2分):按照要求雨污分流的,得1分;污水经处理达标纳管排放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 4 |
医疗污水合规排放(5分):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的,得1分;开展污水处理的,得1分;开展污水自行监测且监测指标和频次满足要求的,得1分;医疗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得1分;按规定安装污水自动监测设备的,得1分(不需要安装污水自动监测设备的直接得1分)。根据检查或资料审阅情况,按规定做到的赋分;其中,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和开展污水处理作为医疗污水合规排放指标得分的前置条件。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 5 |
其他污染物合规排放(3分):放射性物质处理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 6 |
固体废物管理 (55分) |
医疗废物源头分类(10分) |
医疗废物合规管理(5分):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得2分。收集医疗废物时,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得3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 7 |
医疗废物台账管理(3分):建立医废交接登记台账,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 8 |
包装封口完好,中文标签规范的(2分):封口完好的,得1分:标签规范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 9 |
医疗废物规范贮存(6分)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标识和管理(4分):标识齐全的,得2分;暂存设施干净整洁的,得1分;落实专人负责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 10 |
医疗废物分类存放(2分):暂存设施内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的,得2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 |
||||
| 11 |
医疗废物规范收集(8分) |
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3分):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运的,得3分。 |
现场核查 |
|||
| 12 |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5分):通过本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得5分;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错填、漏填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审核 |
||||
| 13 |
医疗废物利用与处置 (6分) |
做好清洗消毒(3分):按照要求对收集设施、运送工具、暂存设施开展清洗消毒。达到要求的,得3分。有差距的,根据现场核查和台账记录评估情况赋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 14 |
妥善利用处置医疗废物(3分):医疗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置,达到要求的,得3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上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理量÷上年医疗废物总产生量×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 15 |
生活垃圾管理 (6分) |
分类收集投放(6分):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开展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和干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的,得2分;医疗就诊、行政办公及场外区域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桶的,得2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 16 |
实验室废物管理 (10分) |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10分):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要求分类收集,得3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规范贮存,设立专门存放场地,得3分;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得2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清晰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 17 |
可回收物管理 (9分) |
可回收物管理(4分):设有可回收存储仓库的,得2分;对可回收的废弃病床、输液架等物资进行消毒处置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 18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量(5分):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的,得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未满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 可回收物回收量(%)=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量÷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产生量×100%。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 19 |
节能降碳 (5分) |
节能降碳(5分) |
建立绿色采购制度的,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得2分。使用新能源或再生能源的,持续推动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得3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 20 |
制度建设 (18分) |
管理制度(7分) |
“无废医院”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制度(7分):制订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督查抽查制度、清洗消毒制度、可回收物资回收管理制度的,得2分;对相关科(处)室建设工作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的,得2分;每年组织3次及以上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存储等环节人员培训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
| 21 |
应急制度(3分) |
医疗废物应急贮存收运处置制度(3分):制定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制度,用于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不可预测情况发生,得3分。 |
材料审核 |
|||
| 22 |
信息公开 (3分) |
落实信息公开要求(3分):在医院内发布“无废医院”运行管理组织机构信息的,得1分;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的,得1分;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 23 |
智慧监管 (5分) |
推行智慧监管系统(5分):建设并接入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平台的,得3分;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的,得1分;系统能实时查看医废产生量和交接量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 24 |
科普宣传 (7分) |
公益活动 (2分) |
举办“无废”主题活动(2分):每年组织以“无废医院”为主题宣传活动,举办1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资料审核 |
||
| 25 |
宣传展示 (5分) |
开展“无废”主题教育宣传(5分):在以海报、电子屏等媒介宣传节能减耗、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无废”举措的,得2分;在网站或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开展“无废”信息宣传的,得1分;组织开展“无废”摄影、征文等活动,集中反映“无废”建设成效,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 小计 |
||||||
| 26 |
加分项 (10分) |
特色亮点 (5分) |
“无废医院”建设过程中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有突出特色或亮点,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案例素材,加4分;医院职工开展“无废”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0%,加1分。 |
材料审核 |
||
| 27 |
命名表彰(2分) |
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命名表彰的,加2分;区级及以上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2分。 |
材料审核 |
|||
| 28 |
媒体报道 (3分) |
开展“无废医院”建设相关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国家主流媒体报道的,加3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
材料审核 |
|||
| 小计 |
||||||
| 合计 |
||||||
说明:
1.“无废医院”是指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和“无废”理念,以提升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产生量小、资源化利用充分、无害化处置为目标建设和安全运行的医院。
2.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其中:加分项10分、“无废医院”达标基准分90分。
3.“无废医院”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附件2
“无废细胞”建设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细胞类型 |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全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详细地址 |
||||
| 所在区、街道 (乡镇) |
||||
| 法人(单位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邮箱 |
||||
| 工作内容及成效 (500字左右) (支撑材料需另附) |
简要描述“无废细胞”建设整体情况、主要亮点 和工作成效 |
|||
备注:支撑材料应按对应的《“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逐条提供,需能支持各指标项打分,格式自拟。
附件3
“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单位承诺书
金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已充分了解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管理规程及其指南相关规定,知晓本单位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自愿申报成为“无废 ”,对提交申报表及其支撑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开展“无废”理念宣传,公开环境信息,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和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